晋教高函〔2022〕8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指令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两类。
1.指令性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改革创新方向、我省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和“十四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明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指定承担主体组织遴选和推荐的项目。
2.一般性项目:由各本科高校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年度重点任务自主确定申报指南,自行组织评审,明确拟立项项目和具体支持经费,省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的推荐结果进行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山西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人员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通过省校合作来我省高校挂职、交流的省外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申报。
(2)申报者只能在研主持1项或同时参2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项申报。
(3)项目组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1-2人,并且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
三、支持方式
指令性项目以教育厅资助为主,学校予以适度配套支持。一般性项目采取教育厅立项、项目推荐高校资助的形式,资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项。申报高校须承诺对每个推荐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在申报当年下达项目经费,未及时足额提供项目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停止接收下一年度该校申报的各类项目。
四、认定程序
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组织、认定工作委托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
指令性项目由省教育厅指定的实施(承担)主体进行形式审查和遴选推荐,其中,揭榜招标项目由各高校自由推荐、省教育厅遴选确定。指令性项目由依托高校进行统一汇总、公示后上报我厅,省教育厅根据项目遴选情况或学校推荐、承诺情况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文公布。一般性项目由申报高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并处理异议、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承诺支持经费后报我厅备案并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
2.以高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3.材料报送:
(1)学校申报项目的正式公文、同意资助经费的承诺函、诚信承诺书;
(2)学校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站公示截图)及异议处理情况的说明;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相关印证材料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4)。
所有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zip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校名称+项目名称)。所有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只需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WORD版)。邮件主题以“学校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4.申报时间:2022年3月21日—4月8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张治湘
电话:0351-3046828 电子邮箱:gjc@sxedc.com。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专项项目按照晋教政函〔2011〕29号通知向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
附件:
4.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