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发改工业函〔2021〕13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双创示范基地和山西智创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湖区发展改革局,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双创示范基地和智创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发改高新函〔2021〕337号)要求,开展2022年双创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和山西智创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原则

  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山西智创城内实施的重点双创建设项目。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持一批公益性强、服务范围大、带动作用强的双创平台项目,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进一步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和山西智创城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支持重点

  (一)双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双创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双创金融服务平台、招才引智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支撑关键领域技术创新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核心芯片、关键电子器件、基础软件、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等领域起到支撑作用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试熟化、信息技术服务等平台项目。围绕基础软件、北斗系统、集成电路、通信系统、重大技术装备等,聚焦中小企业,完善有关产品创新生态的平台项目。孵化生物、民用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领域初创企业的平台项目。以及在上述相关领域起到培育孵化作用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大企业和中小微市场主体依托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协同创新与应用开发,打造产能共享等创新发展模式的平台项目,以及大企业开展内部创业、构建创新生态的平台项目。

  (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平台项目。重点支持能够显著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初创企业孵化项目,创造更多元、更稳定的新就业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公益性创业平台项目,以及支持相关创新人才培养的平台项目。

  (五)大学科技园中承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项目。

  (六)社会效益明显的各类创新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技术与测试等其他创新创业创造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研发设备类投资占比30%以上。

  2.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可行,且已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未享受过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4.项目申报应重点围绕省、市、县打造双创升级版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双创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项目单位(或平台运营主要合作方)要有丰富的创新创业资源,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资本对接、人才智力支撑、知识产权应用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双创示范基地和山西智创城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方面高质量建设发展。

  2.申报支撑关键领域技术创新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企业(或平台运营主要合作方)应为相关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具备成熟的运营模式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新兴产业支持方向。

  3.申报支撑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相关大企业在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和开放内部资源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和现实行动,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组织模式、生产模式、商业模式。

  4.申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平台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创业培训、人才培养等若干功能,有明确的就业服务目标群体,有较强的专业导师培训队伍,签约的专兼职培训教师不少于10人,配套公共实训等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5.申报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以及申报其他创新创业创造项目,要在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就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

  四、工作要求

  1.请你们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2.请以正式文件向我委提交项目申报文件、省级双创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和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3.资金申请报告需由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请按照要求,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省级双创项目信息表和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同时,通过运城市项目管理平台推送我委,未入库项目,我委不再受理。

  联系人:皇鹏达    2282039

  邮  箱:ycgyk@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双创示范基地和智创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发改高新函〔2021〕337号.pdf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