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科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运政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培育转换发展新动能,加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奖励对象。(详见附件)

  二、奖励标准和范围

  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材料和PDF扫描件同步提交。

  2、在2020年及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

  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

  五、报送时间

  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3日

  六、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1: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pdf

  附件2:关于报送2020年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市级奖金发放信息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落实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的通知.docx

  附件4:关于落实2020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5:关于申报2020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6:关于申报2020年与高校院所合作奖补资金的通知.doc

  附件7:关于落实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的通知.doc

  附件8:关于落实2020年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奖励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