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7号)规定,为做好2021年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

  1. 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或母公司须为山西省内注册、且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其他法人单位。

  2.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3. 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领军企业、合资企业、出口创汇企业、龙头产品企业、典型示范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军民融合创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19年本)》(晋工信投资字〔201938号)专项要求。

  2.项目没有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申报奖励项目除外)。

  4.项目应为202011日后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备案(核准)日期距申报时间不超过5

  6. 重点支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六新”项目;重点支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7. 信息化类奖励项目按照本通知开展申报工作,其他奖励项目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8. 同一企业一期项目已享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二期项目或者同类产品扩产项目再次申报的,申报专项原则上须与一期项目申报专项保持一致。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项目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1. 系统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登录山西省工业云服务平台,一是通过技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扫描上传申报材料;二是通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调度系统录入项目信息并定期更新进度。登录网址为http://1.71.190.70:8280/cloudPlat

  2. 材料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含承诺书)和印证材料。

  (二)项目审核

  按照企业承诺、市县核实、省厅统筹的原则,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按规定开展项目审核工作,严格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查,出具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省工信厅,同时,须通过技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工业转型升级项目调度系统完成审核上报流程。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项目申请文件(所附项目汇总表A3打印),一式三份,附表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十份,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盖章。

  (三)项目申请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其中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文档。

  四、申报截止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210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310

  第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10日。

 

 

  附件:1.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专项申报联系人

     2. 产业集群发展专项申报范围

     3.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4.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