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发放2022年消费券。现征集发放机构,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报名。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发放机构及拥有的发放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

 

  (二)能覆盖山西省内商户、用户基础广,且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

 

  (三)能按照划定的区域、商户对消费券的种类、数量进行调控。

 

  (四)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并组织实施;应针对不同支付场景,对消费者和商户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制定不同的风险防控策略,未能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或者风险防控策略未发挥实际效果)导致资金套取等行为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由于发放机构、发放平台其他原因,发生的资金套取等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以上两者损失金额经商务厅或者承担省级消费券资金审计的部门(机构)或者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发放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商务厅退还资金。

 

  (五)按时提交消费券发放分析报告,发放结束7日内提交总体分析报告、资金结算报告。有关数据要真实、完整。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允许商务厅、相关审计部门(机构)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

 

  (七)免费发放。鼓励发放机构配套一定发放政策,扩大宣传效果,放大政府消费券发放效应。

 

  二、申报资料

 

  申请人须对照“申报条件”,逐项填报:

 

  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包括申请单位成立时间、组织架构、注册资本、行业地位、申请单位与发放平台关系、主营业务模式、基本运营情况、近两年消费劵发放情况。

 

  2.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没有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提供下载截图)。

 

  4.能覆盖山西省内商户、用户基础广,且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提供说明)。

 

  5.能按照划定的区域、商户对消费券的种类、数量进行调控(提供说明)。

 

  6.每周提交消费券发放分析报告,发放结束7日内提交总体分析报告、资金结算报告,有关数据要真实、完整(提供说明)。

 

  7.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允许商务厅、审计部门(机构)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填写“能或者不能”)。

 

  8.免费发放。鼓励发放机构配套一定发放政策,扩大宣传效果,放大政府消费券发放效应(提供说明)。

 

  9.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并组织实施;应针对不同支付场景,对消费者和商户进行分级,并根据不同级别制定不同的风险防控策略,未能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或者风险防控策略未发挥实际效果)导致资金套取等行为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由于发放机构、发放平台其他原因,发生的资金套取等行为,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发放机构承担责任。以上两者损失金额经商务厅或者承担省级消费券资金审计的部门(机构)或者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发放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填写“能或者不能”)。

 

  10.对本次发放工作采取的防范并打击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等措施(重点提供说明)。

 

  11.提供本单位“保障资金安全”的内部制度、措施,获得的安全认证或评价(提供说明)。

 

  三、其他

 

  (一)申报材料按照统一的封面样式及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二)截止时间:2022年1月22日17:00,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交省商务厅(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7056房间)。

 

  联系人:运行处董路路

 

  附件:

 

  1.申报书封面格式

 

  2.承诺书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1月20日

 

 

请点击下载:消费券附件.docx